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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郑大体院网球场管理规定
2012-05-16 14:48   审核人:

球场是教学、训练活动的主要场所,为规范管理,提高使用率,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场地首先保证学院正常教学训练使用,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教学训练场地。

二、所有场地器材和一切设施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它用。

三、总务处负责做好场地管理的各项服务和维护工作,规范岗位责任制,检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教学、训练工作正常进行。

四、学院各部门组织比赛或活动如需使用场地,必须提前两天到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网球教师按规定学时授课结束后,必须组织学生即时离开场地,如确有必要适当延长时间,需经总务处批准。

五、凡进入场地者,必须穿网球鞋或白色鞋底运动鞋,禁止穿皮鞋、高跟鞋、钉鞋等进入场地;场内禁止吸烟、吐痰、食口香糖;严禁携带含有色素饮料或茶叶水进入场地,严禁向场内投掷、携带沙石及坚硬物。

六、场内摆放的器材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对所有器材设施要珍惜,损坏公物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为保证球场日常管理和修缮费用的正常开支,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训练任务的前提下,所有场地对外开放,进行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搞特殊,凡需使用者,需到总务处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未取得有偿使用手续者不得进入场内。

八、对外开放时间:

上课时不用的场地全天开放,排课的场地课后开放。

教务处 总务处

二OO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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