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体育局关于上报住房资料的通知
请本次分房人员将夫妇双方身份证、职务或职称复印件(职务或职称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于12月13日前报到学院总务处。请同乐大厦及179号院4、5、6、7号院住户将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于12月13日前报到学院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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