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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学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2-05-28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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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学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解答

一、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覆盖范围内的居民。
(二)郑州市城区市属、省属、部属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迁入本市应满二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大中专院校学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参保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合计
缴费标准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100
80
20
10
30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郑州籍低保学生
100
100
0
10
10

三、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居民和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构成居民医保基金其中一部分为统筹基金,一部分为个人账户基金。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四、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费用如何解决?
答: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不设立个人帐户,按人均2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医疗费统筹制度,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参保人数拨付给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和使用。支付参保学生在校医院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具体报销比例与由学校确定。
五、参保学生住院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一、二、三类定点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600元、9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一、二、三类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5000元。报销医疗费的范围应符合《三个目录》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等待期为三个月。
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补偿限额为35000元。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参保学生连续缴费每满3年,其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增加5000元。之后每连续缴费满3年,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再各增加5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最高增加20000元。加上原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25000元和补充医疗保险的35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可达到1000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累计45000,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累计55000。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年限不得超过3年,否则,再次参保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六、哪些“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可以报销?
答: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门诊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七、在校大中专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及医保卡?
答: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光面近期照彩片一张,由学校到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享受郑州市低保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核对参保学生基础信息确认缴费后,由医保中心制卡,由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参保学生。
八、如果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怎么办?
答: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停止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超过三个月的,按新参保居民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九、如何看病、如何报销?
答:大中专学校参保学生凭医疗保险卡在任一家定点医院自主择医,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记帐,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大中专学校参保学生放假回原籍或在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也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咨询电话:12333、6743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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