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作守则、岗位职责
为使学院基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院法人代表和基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熟悉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基建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三)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专业人才,不自以为是,横加干涉。
(四)具有大局意识,统筹能力,避免重复施工,避免资金浪费。
(五)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相互补台,不搞小动作。
(六)工作中要“四勤”(脑勤、嘴勤、腿勤、手勤)。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
(七)不定期举行碰头通气会,群策群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按层级请示汇报工作,使领导了解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八条纪律”,克已奉公,不拿原则做交易,不用国家、集体利益谋取私利。
二、岗位职责
(一)基建负责人
1、在学院基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分工协调基建人员开展工作。
2、协调组织实施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论证、立项、土地、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定、工程报建等工作,并对学院基建领导小组负责。
3、协助项目报批员及时解决工程项目报批、报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协助驻工地代表解决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难点问题、工程验收、外部协调等事宜。
5、协助基建会计员搞好各类统计报表和工程决算。
6、协助档案管理员搞好资料分类,交档齐全工作。
(二)项目报批员
1、办理各项工程的立项手续。
2、办理各项工程的土地审批、规划手续。
3、办理各项工程的消防审批,防雷审批、图纸抗震审批手续。
4、办理各项工程的《规划许可证》。
5、协助基建会计员交纳前期各种费用。
(三)驻工地代表
1、参与所管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洽谈、审定工作。
2、负责所管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的??办理。并协助基建会计员交纳各种费用。
3、组织“五大主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对所管工程项目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出纪要文件。
4、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和承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5、对所管工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费用变更等须向基建负责人报告,向基建主管领导汇报确认。
6、组织实施所管工程项目的分部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7、参加所管工程项目的工作例会。
8、负责所管项目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审定、上报、办理工作。
9、负责签署所管工程项目中出现的各类签证。
10、负责协调所管工程的内、外部关系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11、负责工程决算资料的初审和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决算,会同基建会计员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12、实行项目工程终身责任制。对所管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负责,并对法人代表和基建领导小组负责。
(四)资料保管员
1、建立工程项目分类保管制度。
2、对基建部门所有人员交付的资料按顺序、时间分项目、分类别登记造册。
3、督促工程竣工后的资料上交。
(五)基建会计员、出纳员
1、按照国家、单位的基建财务制度办理各项资金拨付手续。
2、建立独立的项目资金往来帐目。
3、协助学院财务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筹措工作。
4、准确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工作。
5、编制基建财务报表,填写上报各类基建统计报表。
6、负责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协议签定和决算资料的送达。通知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对照决算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