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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01 作者: 点击数: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建立

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建立应对物价波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学院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国家财政和学院自筹资金对抗物价上涨的压力,为在校学生的生活提供保障,确保食堂在市场物价快速上涨而“外涨内不能涨”形势下的稳定与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在校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并通过当年所用部分次年补充齐的办法,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达到持续保证食堂价格的稳定。

三、组织机构

由学院成立学生食堂饭菜平抑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成员如下:

  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财务副院长  

平抑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主管副院长

副主任:总务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员:相关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基金具体运行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基金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决算;

3.负责监督管理基金所支持项目的运行;

4.负责协调其它相关事宜。

四、实施方法

(一)基金的来源:财政拨款、学院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为政策性,不固定。

2.学院事业收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和我院在校生的训练强度,将年度收取全日制在校生学费总额的3%,纳入平抑基金。

3.将学院收取食堂经营方的管理费用和门面房、场馆等地的租金作为其他收入纳入平抑基金。

(二)平抑基金审批

1.由学院伙食科以专项报告形式向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2.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确实需要使用平抑基金的,在核定额度及范围后,上报平抑基金领导小组批准;

3.平抑基金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财务处将资金拨付到学生食堂,由学院伙食科组织实施。

(三)平抑基金的使用

平抑基金用于保证食堂正确运营,平抑肉、蛋、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及常用副食品等主要原材料波动,用工成本上涨。当学生食堂主要原材料、用工等运营成本月同比上涨幅度超过3%时,可以使用平抑基金以保持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平抑基金使用的时间和额度由学院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决定。

(四)平抑基金的管理

1.平抑基金严格实行“申报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2.价格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

3.基金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五)平抑基金的评价和监督

1.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学院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反馈相关情况和学生的合理诉求,确保学生真正享受到基金给其带来的实惠。

2.平抑基金使用过程由审计部门全程监控,跟踪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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