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体育学院总务处!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2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蒋笃运

副组长:肖新生 李 敏 訾新建 崔炳建 张 健

刘湘平 刁玉华 贾修国 金 法

成 员:刘昭阳 赵国河 王亚洲 陈垠亭 陈 鸣

吴长运 董丞明 韩小爱 尹洪斌 荣西海

郭蔚蔚 吴廷伟 李 森 景泽强

办公室主 任:刘昭阳

办公室副主任:景泽强

办公室成 员:吴永文 方治强 涂兴召 刘建军 董学胜

张水潮 聂世忠 黄红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办公室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办企业。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无证或证照不全而从事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重大基础设施、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隐患,特别是:教学用建筑、学校环境、教学设施、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暖使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信息安全、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的;

(2)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安全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学校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把安全防范关口前移;

(7)加强学生及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努力实现全员安全防范机制。要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网络安全、食品安全、防雷电、防地震、防化学品、防煤气中毒、防校舍倒塌、教育实习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因多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校办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根据各自不同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之前)。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根据豫政办〔2009〕71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部署,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本学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五月底之前报省教育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月底至9月)

1、针对学校、幼儿园及校办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确保目前教育行业良好的安全形势。

2、落实汛期防洪、防崩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各地、各高校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按照职责负责本地、本校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教学和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学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学校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教学和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着重打击非法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教学、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狠抓学校和校办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学校和企业安全教学、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大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及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级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格追究责任,坚决惩处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开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督察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将及时掌握各地、各高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每月20日前要将本地、本学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教育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金才 潘俊立

关闭

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3631879

办公地点:行政楼110

场地科

联系电话:0371-63632160

办公地点:综合训练馆101

伙食科

联系电话:0371-63631057

办公地点:综合服务楼2楼

医务所

联系电话:0371-63631056

办公地点:教学楼1楼

版权所有:河南体育学院总务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银河街2号

邮编:450044   电话:0371-6363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