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
住房分配调整方案公示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我局职工住房第一批副处副高以上人员的调整分配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下,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积极协助下,在我局干部职工的关心配合支持下,已顺利结束。对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工作,我们广泛收集意见,结合房源实际,以《省体育局住房分配调整工作方案》为基础,对省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进行细化,报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下发各单位、机关处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最后备单位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统一报局分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时间:10月25至28日
收集意见截止时间:10月29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电话:63819572 联系人:朱广平
二O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
省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
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
按照《省体育局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申请住房人员和房源情况,对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进行细化分类,按照类别进行分配调整,原则是先类别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仍按《省体育局住房分配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正科级干部、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具体类别为:
(一)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提拔的副处级职务、评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二)正科级干部自任副科时计算,中级职称(已被聘任)自评定批准时计算,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任职、聘任5年以上,且工龄在12年以上人员。
(三)正科级、中级职称任职、评定(已被聘任)不足5年,截止2009年6月30日工龄21年以上人员。
(四)正科级、中级职称人员任职、聘任3年以上且工龄16年以上(含16年)人员;截止2009年6月30日工龄21年以上(含21年)的副科级干部、职工。
(五)其它正科级、中级职称人员;副科级工龄21年以下,16年以上人员。
(六)除以上人员外的其他申请住房人员。
二、有关规定
正科级干部职务计分从任副科算起,任职一年1分;中级职称自评定批准计算,一年1分。副科任职计分,一年1分。所有人员工龄一年1分,任职、工龄均按年头计算。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以上河南省体育局房改办公室通知贴在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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