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省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经过讨论修改,并进行了两次公示收集意见,基本形成。为更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省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再一次公示,公示时间3天,自元月5日至元月7日,请各单位于元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加盖单位公章报局房改办。
局房改办联系人:朱广平
联系电话:63819572
河南省体育局房改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
省体育局科级中级职称
及以下人员住房分配调整方案
按照《省体育局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申请住房人员和房源情况,对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进行细化分类,按照类别进行分配调整,原则是先类别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仍按《省体育局住房分配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正科级干部、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具体类别为:
(一)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提拔的副处级职务、评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二)正科级干部自任副科时计算,中级职称(已被聘任)自评定批准时计算,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任职、聘任5年以上,且工龄在12年以上人员。
(三)正科级、中级职称任职、评定(已被聘任)不足5年,截止2009年6月30日工龄21年以上人员。
(四)正科级、中级职称人员任职、聘任3年以上且工龄16年以上(含16年)人员;截止2009年6月30日工龄21年以上(含21年)的副科级干部、职工。
(五)其它正科级、中级职称人员;副科级工龄21年以下,16年以上人员。
(六)除以上人员外的其他申请住房人员。
二、有关规定
正科级干部职务计分从任副科算起,任职一年1分:中级职称自评定批准计算,一年1分。副科任职计分,一年1分。所有人员工龄一年1分,任职、工龄均按年头计算。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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